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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扶持个人的创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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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经济下行,就业率低迷,大学生毕业就意味着失业,许多大学生选择出国留学、考研来逃避现实。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国家扶持个人的创业政策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一、支持领域
支持我市企业扩大先进设备和技术、关键零部件产品进口。
二、支持数量、资助方式和资助标准
支持数量: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审定下达。
资助方式:无偿资助,自愿申报,地方初审,国家审定。
资助标准:贴息标准
(一)贴息本金。以符合规定条件的技术或产品的进口金额乘以人民币汇率计算。申报项目汇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7年6月30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计算依据。
(二)贴息率。按照不超过2017年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近一期人民币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三)贴息金额。按照贴息本金乘以贴息率且每户企业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给予贴息支持。
三、申报条件
(一)符合财政部、商务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按《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所规定的使用方向在境外开展业务的,还应当已在项目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或办理合法手续,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已生效。
2.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进行核准或备案。
3. 按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使用方向,已开展相关业务。
4. 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5. 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送统计资料。
6. 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二)以一般贸易方式、边境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以下简称《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或自非关联企业引进列入《目录》中的技术。
(三)进口产品的,申请企业应当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消费使用单位。;进口技术的,申请企业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单位。
(四)申请进口贴息的进口产品应当在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已完成进口报关(以海关结关日期为准);申请进口贴息的进口技术应当在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五)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规定的条款。
(六)进口《目录》中“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未列入《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83号)。
(七)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口产品及技术总额不低于100万美元。
四、办理流程
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申请指南——企业(申请人)自主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包括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申请材料并提出是否符合条件意见——市财政委员会复核——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委员会将申请材料汇总上报商务部、财政部——商务部、财政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审核合格项目作为2018年安排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依据,并通知下达深圳市——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委员会通知企业办理拨款手续。